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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生村官政策解讀(一)
為什么要開展選聘大學生當“村官”?
大學生當“村官” 是成長成才的正確選擇
2008年4月,中央組織部、教育部、財政部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了《關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意見(試行)》的文件,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工作,計劃從2008年開始,每年選聘2萬名,連續5年,選聘數量為10萬名。大學生“村官”計劃,是黨中央的一項重大決策,具有長遠戰略意義,是農民的期盼,也是黨的殷切期望。
改革開放30年來,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發生了深刻變化,廣大農村正在經歷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、傳統農民向現代農民的轉變。在這一歷史進程中,迫切需要有現代知識、現代思想、現代眼光的新農村建設者。選聘大學生到農村當“村官”,對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,培養有知識、有文化的新農村建設帶頭人;對于培養具有堅定理想信念和奉獻精神,對人民群眾有深厚感情的黨政干部后備人才,形成來自基層和生產一線的黨政干部培養鏈;對于引導高校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,面向基層就業創業,到經濟社會發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華,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、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提供人才支持和組織保證,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戰略意義。
選聘大學生“村官”有哪些程序?
——定期統一公開招聘
選聘大學生“村官”工作一般每年集中開展一次。每年根據各省區市的行政村數量分配選聘名額,中央財政予以補助。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也可結合本地實際,自行選聘一定數量的大學生“村官”,所需費用由地方財政支付。各地要合理確定選聘大學生“村官”的總體規模和年度計劃,穩步有序推進選聘工作。大學生“村官”聘用期滿離任的,或出現其他離崗等情況的,要把缺額納入下一年度選聘計劃。
選聘工作原則上由省區市一級組織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、團委統一組織實施或省、市兩級組織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、團委共同組織實施。選聘名額、選聘辦法、選聘條件提前向社會發布,并進行正面宣傳引導,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自愿報名應聘。
選聘工作堅持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的原則,嚴格按照中央有關部門確定的選聘條件和發布公告、個人報名、資格審查、考試考察、體檢、公示等基本程序,主要選聘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、是中共黨員或擔任過學生干部的優秀高校畢業生。選聘過程接受社會監督,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度。選聘對象確定后,縣級組織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與其簽訂聘任合同,合同中要明確雙方聘用關系及細化管理考核、待遇保障、競爭擇優、期滿去向等方面的條款。大學生“村官”有哪些崗位職責政策宣傳、新農村建設等六大任務。
擔任村黨支部(黨總支、黨委)書記助理和村委會主任助理的大學生“村官”,主要協助做好以下工作:
1.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有關安排部署;
2.組織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關任務,協助做好本村產業發展規劃,領辦、創辦專業合作組織、經濟實體和科技示范園;
3.配合完成社會治安、計劃生育、矛盾調解、社會保障、調查統計、辦事代理、科技推廣等工作;
4.負責整理資料、管理檔案、起草文字材料和遠程教育終端接收站點的教學組織管理、設備網絡維護;
5.參與討論村務重大事項;
6.參與村團組織的建設和工作。
大學生“村官”擔任村“兩委”成員職務的,按照所擔任具體職務確定工作職責。鄉鎮黨委和村“兩委”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大學生“村官”專業特長,明確大學生“村官”的具體職責和工作分工。可根據工作需要,安排大學生“村官”擔任村團組織負責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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