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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生村官發展歷程
大學生村官,是指篩選的專科以上學歷應屆或往屆畢業生,擔任村黨支部書記助理、村主任助理或其他"兩委"職務的工作者。
中國大學生“村官”發展歷程
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,大學生“村官”從無到有,到快速發展,經歷了長時間的積累發展過程。
1.自發探索階段
1995年,為解決“三農”問題,江蘇省率先開始招聘大學生擔任農村基層干部。1999年,海南省推出大學生“村官”計劃,定安、臨高、東方等市縣先后組織招聘大學生“村官”。同年,浙江省寧波市采用公開招考方式,成為全國第一個推行“一村一名大學生”計劃的地區。這一時期,大學生“村官”人數較少,但形式多樣,逐步打開了改革開放以來知識分子回流到農村的正式渠道,為后來發展積累了重要的實踐基礎。
2000年3月,廣州市天河區公開招聘52名大學生“村官”,全國各地3000多名大學生前往求職。2002年河南省鶴壁市招聘205名大學生“村官”,拉開了河南省大學生“村官”工程序幕。2004年,河北省邢臺市在試點工作的基礎上,決定每年選派1000名大學生到農村工作,5年內實現全市5200個行政村都有大學生“村官”的目標。到2004年底,全國啟動大學生“村官”計劃的省市區發展到10個,主要分布在東、中部地區。大學生“村官”工作逐步進入到多省聯動、以地區為單位的整體推進與探索階段。
2.全面試驗階段
2005年7月,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下發《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》;2006年2月,中央組織部、人事部、教育部等八部委下發通知,聯合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、支農、支醫和扶貧工作。此后,大學生“村官”工作進入大范圍試驗階段。
從2005年起,北京、四川、江西、福建、青海、遼寧、貴州、陜西、山西、安徽、上海、吉林、湖南、甘肅、寧夏、內蒙古、云南等省市區先后啟動大學生 “村官”計劃。截至2008年2月底,全國共有28個省市區啟動大學生“村官”計劃,其中17個省市區啟動了村村有大學生“村官”計劃。
2008年3月,中央組織部會同教育部、財政部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召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座談會,部署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,大學生“村官”工作進入一個全新的發展時期。
2008年,中組部、教育部、財政部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了《關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意見(試行)》,對這項工作作出了部署,決定從2008年開始,連續用5年時間,選聘10萬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,每年選聘2萬名。中央領導同志對選聘工作高度重視,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,既注重對大學生“村官”的激勵保障,又要強化競爭擇優,確保大學生“村官”下得去、待得住、干得好、流得動,真正成長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骨干力量和黨政干部后備人才。
2009年4月,中組部、中宣部、教育部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財政部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農業部、國家林業局、國務院扶貧辦、共青團中央、全國婦聯等部門聯合下發了《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》,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聘工作,完善配套政策,健全規章制度,不斷提高選聘工作的制度化、規范化水平,逐步形成選聘工作的長效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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